浙!!江{宣传:偷拍者,}该不该开除学籍
近日,两起高校偷拍事件接连登上热搜,悬殊的处分结果引发网友热议。A高校“快刀斩乱麻”,对在校内超市偷拍女生裙底的研究生直接开除学籍;B高校则本着“治病救人”的原则,对在教室偷拍女生裙底的男生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。
同是偷拍,为何两校处理的轻重程度截然不同?网络上“双标”质疑此起彼伏:高校惩戒的标尺在哪里?是校规“底线”还是人情“上限”?偷拍者,到底该不该开除学籍?
此类事件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,在于同案不同“判”,让很多人觉得意难平、理不清。其实,梳理两起事件的细节,可以看到,处理的差异在于两校对事件情节严重程度、社会舆论影响以及校规执行尺度的评估不同。
A高校研三学生偷拍事件叠满“敏感词”:高学历、拟录用公务员、试图隐瞒身份。依据校规,A高校隔日发布通报,认定其行为“情节严重”,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反观B高校,涉事男生删除相关内容并向当事人道歉,双方达成和解,学校依规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,处分期一年。
两起偷拍行为,都是故意侵犯他人隐私权、严重违背公序良俗、触碰道德与法律红线的恶行。其处理结果的差异,从表面看,是个案情节、认错态度的不同;从深层看,反映的是高校校规设计的弹性空间、违纪惩戒的底线原则问题。处分决定的作出,本应基于事实、法律与校规,而非人情、前途与舆情。
网友们追问“该不该被开除”,其实是在追问其背后的三方面问题:
一纸和解,是不是在“和稀泥”?
有网友质疑,B高校是否存在“和稀泥”“护犊子”的嫌疑,用“和解”回应公共追问,用“私了”消解法纪底线。“和稀泥”,和的是舆情这摊“泥”,比起严肃处置违纪违法行为,高校更在意事件快速平息、减少负面舆情,选择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之前其他一所高校闹得沸沸扬扬的“图书馆性骚扰指控事件”,从校方初期的仓促定性,不难看出个别高校面对学生冲突的“被动灭火”思维。这种“和稀泥”的危险逻辑,最终难免带来“稀里糊涂”的处置结果。
网友担忧B高校的“一纸和解”,说到底,也是在担忧校方有没有以事实为准绳依法依规处置,处理流程是不是明明白白、清清爽爽。很多时候,流程比结果更为重要。只要学校对事情的处置是合法合规、合情合理的,自然经得起网友和时间的检验。毕竟,网友们的“火眼金睛”,不会放过一丝瑕疵。
一尺宽严,有没有“看人下菜”?
两起事件的争议焦点,集中在处分是不是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,有没有因为舆情大小、身份标签而区别对待。有网友分析,从校规设计看,两所高校的惩戒标尺本身就有“松紧之别”。但也有网友认为,偷拍者是不是毁前程、毁所有,取决于在哪个学校读书,这本身就不正常。不可否认的是,不同高校管理难点和难度各不相同,近年来,面对学生作弊替考等违纪问题时,不同高校时常发生“同案不同判”情形,其根源在于高校可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制定校规并实施处分。这两起事件引发的争议,也正是这种制度设计在实践中的裁量差异引发的公平性质疑。
高校“千校千面”,但皆以立德树人为本,教书育人当有“菩萨心肠”,在底线问题上也需有“雷霆手段”。法律的事情交给法律来解决,高校在法律框架内的惩戒,是向学生明晰行为底线——有些红线碰了就没有回头路。笔者认为,面对偷拍这种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,让学生“看得见轻重”,让校园“守得住净土”,高校才能校准惩戒尺度的准星、扛起育人育才的责任。
一次双标,能不能“警示到位”?
网上有评论认为,蓄意偷拍行为触犯道德和法律底线,不严惩不足以警示他人。若是轻拿轻放、“双标”处理,不免让人担忧:这样的处置是在救一个人,还是在害更多人?这一叩问,给高校敲响警钟:在事关学生基本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问题上,同样的违法行为,究竟是校规需对齐,还是执行有偏好?
这两起事件并非孤例。从现实操作看,如何在尊重高校自主权的同时,在不同高校构建底线统一、尺度可预期的治理制度框架,成了当务之急。就像网友所呼吁的,不同高校在惩戒机制的构建上,是时候需要进行程序性审视和标准统一化了。
与此同时,也要警惕高校在执行中是否存在两种心态。其一是“护犊子”心态。有的高校一碰到学生违纪行为,一味强调“教育挽救”犯错学生,反而忽略受害者的权益。这种偏袒,“温情”中带毒,本质上是对恶行的妥协、对公平正义的漠视。其二是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心态。有的高校一味担忧学校口碑、声誉受损,就以“认错悔改、达成和解”为由从轻处分,自诩秉持教育初心、给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,实则是无底线的纵容。
校园是教书育人、守护纯粹的净土。“偷拍者该不该被开除学籍”,这场争议的背后,实则是对高校治理中制度刚性与教育温度如何平衡的深度思考。这场争议,也给所有高校提了个醒:高校治理的刚柔并济,恰恰就浸润于日常管理之中。校园安全,从来都是底线,而不是上限。守住底线,才是对所有学生负责,才是对校园这方净土最好的守护。